嘉陵区公安分局以表彰奖励
“站排头、当尖兵、扛红旗”激发队伍活力促工作
“站排头、当尖兵、扛红旗”激发队伍活力促工作
【 www.sh-shennan.com 】 【 2018-06-11 09:36 】 【 来源: 南充政法长安网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接见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代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嘉陵区公安分局不断建立健全创先争优工作机制,大力加强表彰奖励工作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表彰奖励工作凝聚警心、激励斗志的积极作用,树立身边榜样,传递队伍正能量,强化“站排头、当尖兵、扛红旗”为激发队伍活力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形成表彰一个、带动一批、激励一片的良好效应。
强化表彰奖励站排头,切实增强队伍建设的责任感
表彰奖励属于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迈进社会主义新时代中,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形势和大好机遇。一是坚实的组织保障,促进表彰奖励工作规范发展。省厅在2016年3月制定出台的《四川省公安机关奖励和表彰工作实施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从各个方面规范了表彰奖励工作。副区长、局长张晓天也多次要求分局政治处,不断总结经验,充分发挥表彰奖励的激励杠杆作用,牵引民警队伍建设。分局认真落实各项表彰奖励制度和领导的指示要求,将组织的关心关爱充分融入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中,使得表彰奖励工作卓有成效。二是良好的工作形势,推进表彰奖励工作快速发展。嘉陵公安正处于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大力推进“155发展战略”和“成渝第二城”建设,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时期,这些形势发展要求对表彰奖励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也提供了新的发展舞台。分局严格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的程序规定,严把表彰奖励的审核关、考察关、审批关和公示关,确实注重工作实绩、注重基层呼声、注重群众认可。对申报奖励的集体和个人,按审批权限由政治处、纪委、督察等部门严格考察、逐级审核审批,坚持对全局民警、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三公开”原则,确保表彰奖励工作的质量和透明度。三是民警的意识增强,促使表彰奖励工作持续发展。分局坚持落实先进典型联系制度,通过广泛征求典型所在部门意见、深入群众调查了解情况、与典型面对面恳谈等形式,积极引导和勉励先进典型不断超越自我、不断成长进步。同时,分局按照不同典型的发展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分类科学、规范有效的典型管理制度,按照先进典型的不同类型,实行跟踪管理、跟踪考察、跟踪问效,高度重视对先进典型的人文关怀,适时组织先进典型参加学习交流和功模休养活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解决典型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使先进典型在成长过程中,既能适时受到鼓励和自我激励,又能及时感到压力和释放压力,并将这种激励和压力焕发为引领工作的示范作用。
强化表彰奖励当尖兵,不断提供推进工作的强大动力
表彰奖励是在队伍建设上长期运用并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和宝贵经验,为推进嘉陵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一是充分发挥表彰奖励的杠杆作用。嘉陵公安大力选树表彰在争创“全市优秀”公安机关等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大力选树表彰在“强素质、强能力、强作风、创满意”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既注重典型的先进性、时代性、可学性,又在力求典型多元化上下功夫;既大力选树爱民为民、爱岗敬业、勇于钻研、破解难题的典型,又要大力表彰英勇果敢、不怕牺牲、技能过硬、屡破大案的典型,不断彰显嘉陵公安工作的时代要求,不断拓展先进典型的发展空间。二是不断提高表彰奖励的服务效能。分局坚持表彰奖励工作“向基层、向一线、向偏远派出所倾斜”政策,坚持基层一线部门和民警记功比例保持在80%以上的要求,将立功受奖的重点投放在基层一线,把表彰奖励工作的权重倾斜到基层一线。严格控制局领导记功比例,分局党委委员原则上不予申报记功,部门主要负责人成绩显著、事迹突出的严格控制申报记功,且在三年内不得记同一等级及以下的功。对分局机关各部门和民警记功,坚持从严掌握数量,严格控制比例,同等条件下,按照先基层、后机关的原则,确保基层一线记功的数量和比例。三是积极营造表彰奖励的浓厚氛围。分局切实把发现、挖掘、表彰、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工作贯穿于打击、防范、管理等公安工作的各个环节,政工部门和政工干部积极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切实把好先进典型选树的“第一关口”,不断提升表彰奖励工作的质量。特别是紧紧抓住组织开展“百日平安会战”“扫黑除恶”等专项活动的有利契机,政治处主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民警中捕捉典型信息,积累典型材料,使更多拥有工作经验、更具可学价值和现实意义的先进典型从幕后走到台前,成为推动嘉陵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
强化表彰奖励扛红旗,全面形成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分局切实用好公安政治工作中的表彰奖励手段,面向基层、紧贴实战,凝聚警心、激励士气,有力地促进了嘉陵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连续两年获得全市公安工作绩效考评一等奖。一是用典型选树激发民警创先争优热情。分局认真落实省厅、市局关于人民警察职业荣誉建设的要求,大力保障表彰奖励的数量和质量。基层受奖面日益扩大,基层民警受奖比例逐年提高,2016年达到75%,2017年达到了80%以上,从而使得表彰奖励激励引导作用越发凸显,广大民警创先争优意识越发强烈。据统计,自2015年以来,分局先后1人荣立一等功, 2个集体和6名个人荣立二等功,11个集体和75人次荣立三等功,先后有39个集体和179人次受到中、省、市、区级各类表彰,这些典型模范和先进集体,用可歌可泣、感人至深、催人奋进的先进事迹和英勇顽强、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践行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铿锵誓言,树立了新时代下的嘉陵公安良好形象,弘扬了公安队伍的浩然正气,成为广大公安民警争创一流、建功立业的强大精神支柱和不懈动力。二是用模范激励作用保障公安工作圆满完成。分局积极建立健全战时表彰奖励工作机制,大力表彰宣传在执行重大安保任务、处置突发性事件、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充分发挥表彰奖励的激励作用,为圆满完成各项重大特殊任务提供了强大内在动力。2015年以来,面对抗战胜利70周年、G20峰会、十九大安保等一系列重大任务,全局政工民警坚持深入一线、随警作战、特事特办,及时发现和选树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其中,政治处因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市公安政治工作成绩突出集体而荣记集体三等功一次,分局被市政府评为党的十九大期间全市维护稳定工作先进集体,国保大队被市政府评为党的十九大期间全市维稳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并记集体三等功一次,指挥中心被市政府评为党的十九大期间全市维稳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并予以集体嘉奖一次,2人被市政府评为党的十九大期间全市维护稳定工作先进个人,特别是滨江派出所在2017年5月被党中央、国务院、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荣誉称号。三是用先进典型引领拉动公安工作跨越发展。分局注重及时发现、培养、树立和奖励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辐射作用,引领各项工作发展,先后推举选树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中,推举选树了英勇无畏、技能过硬、真诚为民,深得辖区干部群众喜爱的优秀共产党员,首届四川省十大最美人民警察、一等功荣立者的特警大队教导员李永权;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期间,推举选树了二十余年扎根最偏远山区、一心为民,甘为革命“老黄牛”,全市第三届道德模范获得者的安福派出所老民警赵万良;在全市最美人民警察评选中,先后推举选树了被人们称赞为“网警奇兵”“警界网红、犯罪克星”,全市第一届最美人民警察获得者的网安大队民警杜真勇,以及用平凡琐碎的社区警务工作搭建起一座警民“连心桥”,被群众誉为嘉陵江畔最美社区警花的全市第二届最美人民警察获得者的滨江派出所都尉坝社区民警杨方圆。上述典型的成功推出,一方面,反映了公安政治工作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主动性、积极性不断增强,在具体公安工作中让广大民警有红旗可扛、有榜样可学;另一方面,也让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的特色更加鲜明、亮点更加突出,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跨越式发展。
(高波)
编辑: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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