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3月15日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日。2018年中消协将“品质消费、美好生活”作为2018年消费维权年的主题。为了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对消费者基本权益以及维权途径维权方法的了解,消除常见消费误区,倡导品质消费、美好生活,2018年3月13日上午,嘉陵区司法局凤垭司法所的两名工作人员来到南溪佳苑小区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法治宣传,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知识送到群众身边,提醒群众做到“三提升三强化”。
凤垭司法所提醒群众在消费领域做到“三提升三强化”:一是提升理性消费的理念,强化文明消费合理消费的认知。二是提升绿色消费的理念,强化环境保护意识、节约能源意识。三是提升对网络消费、预付消费、老年消费、赠品、知假买假等消费热点的认知,强化搜集证据意识和依法有序维权意识。
有群众向司法所咨询网购手机在七天之内激活不能无条件退货是否合理,司法所告诉群众,为了确保公平,法规对手机等电子产品的退货有专门的规定,在购买前一定要加以了解。
宣传活动中,凤垭司法所向群众发放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购买商品七天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与消费者权益息息相关的宣传资料,宣传12315和12358热线电话,提醒群众一定要树立索要票据的意识,注意收集证据,依法主张知情权、选择权等合法权益,仔细识别假冒伪劣商品,做到明明白白消费、绿色消费文明消费。司法所提醒群众要树立诚信意识和契约意识,共同构建和谐的市场环境。
此次法治宣传活动,司法所采用了发放宣传资料、播放便携消费者权益保护音频、消费者维权案例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并向群众发放了法治购物袋。此次宣传活动,宣传对象75余人,共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宣传资料共计150余份,发放法治购物袋80余个,解答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咨询7人次。
嘉陵区司法局 任健 林诗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