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嘉陵区检察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以“三个注重”着力提高公诉人庭审能力,有效提升指控犯罪的效果。
一是注重庭前准备,强化证据审查。首先,全面审查证据材料。紧紧围绕案件事实,有重点、有层次归纳和组织证据,使各个证据紧密连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使进入庭审程序的证据在形式上和内容上具备合法性与证明力。其次,排查庭审可能争议问题。对案件中存在的管辖、回避、庭审方案、出庭证人、鉴定人等方面的问题,提前做好详细预案。再次,制定详细的出庭方案。充分听取辩护人意见,全面了解和分析辩护人的意见,预判争议焦点,针对争议焦点,做好庭审预案,做到知己知彼,心中有数。今年以来,共听取辩护人意见30余次,有效地提升了庭审效率和指控的针对性。
二是注重庭审技巧,强化出庭效果。首先,提高当庭讯问、询问的效果。庭前认真制作出庭讯问、询问提纲,做好与被告人、证人的沟通交流,有的放矢展开讯问、讯问,确保庭审讯问、询问层次分明重点突出,提高发问的逻辑性。截止目前,共有20余名四类人员出庭作证,对指控犯罪起到了良好效果。其次,庭前制作举证质证提纲和公诉意见书,确保举证质证目的明确,逻辑清晰。公诉意见围绕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进行,说理充分,论证有力。再次,加强庭审释法说理。结合案件和庭审情况,加强释法说理,普及法律常识,促使被告人真诚认罪悔罪,引起法庭和旁听人员共鸣,提升庭审综合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是注重岗位练兵,强化素质提升。利用召开案件讨论会等形式,组织干警对新法律法规进行讨论学习,不断提高理论知识储备。积极推选优秀干警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培训和比赛,增强综合素质。实行庭审观摩、庭审考核常态化,针对本院疑难复杂案件开展全员观摩,对出庭瑕疵提出整改意见,实现共同提高。检委会委员每年对每名公诉人出庭进行一次考核,从庭审形象、多媒体示证、四类人员出庭、质证答辩、庭审效果等方面对公诉人出庭能力进行全方位考核。今年已开展考核庭2次,通过庭审考核,切实提高了公诉人出庭技巧和应变能力。积极组织公诉干警旁听上级院和兄弟院重大案件庭审,取长补短,不断提升庭审驾驭能力。(傅春、陈晓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