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湖北省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通过综合施策、合力攻坚,成功化解一起因车辆维修纠纷引发的信访积案。一起困扰4年之久的信访积案终被妥善化解,凝聚了参战部门和民警的努力和汗水,也充分体现了公安机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决心和能力。但反思该案,一起简单的纠纷案件为何能转化成信访案件,化解该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经验做法都值得我们剖析和总结。
案情回顾
2011年10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的马某以分期付款的方式,从宁夏经销商处购买一台价值36万元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在运营的过程中该车发生故障,宁夏经销商多次维修未能排除故障,马某要求宁夏经销商退还车款遭到拒绝。
2014年1月17日,马某驾驶该车带着妻儿来到十堰市的某汽车销售公司,要求退车或者对故障配件进行修复、更换,该公司不予理睬。马某用车将该公司大门堵住,导致进出车辆无法通行,直接影响该公司正常生产秩序。该公司向警方报警,东岳分局东电派出所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进行调解,协调将堵门车辆停至该公司停车场,并口头传唤马某到该所接受调查。因马某尚欠宁夏经销商车款8万元,在公安机关调查期间,宁夏经销商派人将该车开回宁夏。
2014年1月19日,马某向警方报称车辆被盗。经过调查,东岳分局依法作出不予立案决定。马某不服,申请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该院受理后认为东岳分局作出的不予立案理由成立,且程序合法,并向马某作出了书面答复。马某不接受检察机关作出的答复,自2014年2月至2016年12月,多次到市公安局、分局上访。
化解经过
这一信访事件发生后,分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法制、纪检监察、办案单位等部门组成的案件督导组,确定了该案分包局领导,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要求积极协调地方相关部门共同做好上访人的稳控工作。同时,局长、政委在第一时间亲自听取上访人诉求,先后5次对案件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并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在展开调查的同时做好当事人的各项稳控工作。分局法制、信访、纪检、督察、办案单位及包案领导,先后10余次约谈上访人,及时加强了与信访人的沟通,耐心细致做工作,通过不厌其烦地对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进行教育和法律疏导,最终获得了当事人对公安工作的认可。
1月17日,民警冒着严寒连夜赶到宁夏同心,会同当地公安机关找到马某及其家属,分别做工作,讲政策,讲法律,以情感人,以理服人,经过10余天不懈努力,马某及其家属同意民警提出的合理解决方案,最终促成宁夏经销商与马某达成和解协议。
成功经验
针对马某信访案件化解的曲折过程,认真总结反思,从源头深层次找不足,总结经验和做法,为今后信访化解工作积累经验,夯实基础。
(一)及时掌握动态,力求信息灵敏。2014年3月至2016年10月,分局先后4次派民警前往宁夏同心县,与当地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及宁夏经销商进行协调、交流、沟通,落实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要求,与宁夏警方加强信息沟通,共同做好当事人工作。同时,及时掌握当事人思想动态,确保其不做出报复社会等行为。
(二)强化大局观念,积极主动作为,落实化解措施。马某提出的信访诉求,不是公安机关职责所在,但从维护社会稳定、为企业保驾护航的大局出发,2014年7月至2016年12月,民警积极主动作为,多次与马某、宁夏经销商、销售公司等部门进行协调,想方设法促使各方达成修车协议。对待此类案件,公安机关应该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不“等、靠、要”,要积极主动作为,尽量协调解决当事人的合理合法诉求。
(三)争取领导重视,制定得力措施,促使案件化解。该信访事件发生以来,市局、分局两级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专题研究,制定解决方案。针对马某欲采取过激行为的可能,立即通报马某属地公安机关,请属地公安机关加强对马某的教育和疏导;同时,分局领导到汽车销售公司与相关部门领导研究解决对策;此外,派出民警前往宁夏会同当地公安机关做其工作。一系列工作措施环环相扣,民警的工作方法得力,处置得当,使该信访案件得以妥善化解。记者 彭栋 通讯员 段吉雄 吴廷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