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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职务侵占的那些事儿
www.sh-shennan.com 】 【 2017-09-18 09:40:45 】 【来源: 四川法制报 】

  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被刑拘,后果有多严重?
  
  9月13日晚间,北京警方发布通告称,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因涉嫌职务侵占于12日被警方刑事拘留,证实了此前媒体的相关爆料。
  
  2016年8月14日凌晨,王宝强发布离婚声明,决定解除与马蓉的婚姻关系,同时解除宋喆的经纪人职务。此事过去一年多之后,在王宝强和马蓉的离婚案闹得“轰轰烈烈”的同时,宋喆被捕的消息再次引发热议。
  
  职务侵占罪有哪些构成要件?和贪污罪有什么区别?警方将如何办理职务侵占犯罪案件?围绕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法学专家和律师。
  
  问 什么是职务侵占罪?
  
  6万构成“数额较大”标准
  
  据“@平安朝阳”官方微博发布消息,宋喆被依法刑事拘留,所涉罪名为职务侵占罪。什么是职务侵占罪?记者采访到了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英占。王英占表示:“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据王英占介绍,职务侵占罪包括主体要件、主观要件、客体要件和客观要件四个构成要件:“从主体要件来说,职务侵占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在主观要件方面,行为人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但至于是否已经取得或行使了这些权利,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客体要件方面,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客观要件则表现在三个方面:必须是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必须有侵占的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根据最新司法解释,职务侵占“数额较大”的立案标准为6万元,“数额巨大”的立案标准为100万元。”王英占说。
  
  问 与贪污犯罪有何区别?
  
  犯罪主体和犯罪对象均有区别
  
  有人提出,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看起来相似,那二者有何区别呢?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韩旭告诉记者,“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非国有公司、企业的人员;而贪污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在犯罪主体上有明显的区别。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是国有公司、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集体性质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切职工。而贪污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其中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的犯罪对象也不一样。前者侵占的是非国有公司的财产,即本单位财产;后者侵吞的是国有公司和单位的财产,即公共财产。”韩旭解释道。
  
  此外在法定刑方面,职务侵占罪的法定最高刑为15年有期徒刑,而贪污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死刑。有声音说,这与我国“从严治吏”的刑事政策也是相吻合的。韩旭表示赞成这一说法。
  
  问 职务侵占案如何办理?
  
  拘留后24小时内送看守所
  
  王英占告诉记者,公安部对刑事案件的管辖有内部分工的规定,本案中的职务侵占罪就属于经侦部门管辖范畴。经侦部门目前管辖89种案件,常见的有合同诈骗、商业贿赂、职务侵占、非法经营等。“由于经济犯罪案件比较复杂,有时存在罪与非罪很难区分的情况,在受理过程中,经侦部门一般要审核报案材料,初步判断是否涉嫌犯罪,再决定是否受理。”王英占说。在本案中,是受害单位向公安机关报的案,报案人可能需要提供如下材料:证明是本单位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单位资产、涉案金额达到追诉标准、属于朝阳公安管辖等材料。
  
  在立案环节,公安机关接受涉嫌经济犯罪线索的报案、控告后,应当进行审查。在最长60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审查过程中可以请有关单位协助调查,但不得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这个案件中,必须符合有职务侵占犯罪事实、数额达到追诉标准需追刑责、属朝阳分局管辖三个条件才能立案。而立案后,只有刑事立案才能采取强制措施,拘留后应该在24小时内送看守所。王英占认为,对负责侦办此案的朝阳警方来说,下一步工作应该就是争取检察院批准逮捕。
  
  目前宋喆涉嫌职务侵占犯罪的罪名一旦成立,将面临什么刑罚呢?对此有专家提出,因涉案金额目前尚未明确,故无法预判。
  
  ●法条链接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16年4月18日联合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第一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第二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上述规定,职务侵占6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为数额较大;10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记者徐毓蔚见习记者夏菲妮

编辑: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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