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2日,嘉陵法院门口围满了人,附近的群众都跑到法院看热闹。原来是一名当事人因为自己的诉求没有得到满足,狠心将自己七八个月大的双胞胎女儿扔到法院。
2015年4月,刘某到龙蟠法庭起诉,要求法院判决解除她与丈夫王某的婚姻关系。因男方王某在外地打工,承办法官通过电话联系到王某并了解到,王某一直在外地打工,两人婚后一直感情不和,王某同意离婚,但要求双胞胎女儿由自己抚养,不要刘某出抚养费。该女子不同意女儿由王某抚养,要求王某每月承担4000元抚养费。承办法官通过电话再次联系王某,王某表示自己常年在外打工,经济并不富裕,只同意每月给付2000元的抚养费。承办法官转达了王某的意见,刘某表示自己提出的条件不能让步,双方因此达不成调解协议。刘某为了迫使法院满足其无理请求,竟将双胞胎女儿丢在法院扬长而去。
嘉陵法院工作人员赶紧再次联系王某,告诉他刘某将双胞胎丢在了法院。王某听到这个消息很着急,立即决定买票回家。但因王某一时赶不回南充,也没有其他亲属可以照看孩子。希望法院代为照顾女儿,自己立即赶回来。
眼见双胞胎一时无人照顾,嘉陵法院法警队干警临时充当起奶爸奶妈,为双胞胎买来了奶瓶、米粉、尿不湿,悉心照顾无辜的孩子。同时因双胞胎还未断奶,承办人积极与社区联系,希望将孩子尽快送回家中。5月12日中午,在社区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嘉陵法院干警将双胞胎送回家中。但刘某并不在家中,家里仅有一个七八岁的小姑娘。嘉陵法院和社区商量后决定请两位护工临时照看双胞胎,社区也尽力与刘某联系。
第二天,王某风尘仆仆地从外地赶回南充,看到久别的女儿安然无恙,悬着的一颗心终于放了下来。
5月18日,王某带着一对双胞胎专程来到法院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王某表示暂时联系不上刘某,只有将孩子带到自己工作的地方,因为王某夫妻一直闹矛盾,孩子的出生证还未办理。自己要去办理证件,希望法院干警再帮自己临时照看下孩子。
法警队干警打趣说:“你就这么放心?”
“放在法院,我没有什么不放心的。”王某回答说。
张倩 |